3)第两百五十章 诉讼_千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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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几个疑点,剩余部分看卷宗,会见张俊。由于苦主喊冤,按照程序此案还要再推,大理寺再审理。欧阳来宋之前,宋的讼学就比较发达,不过多是经济讼师,刑事方面只有写状纸,几乎没有辩护之说。但讼师名声并不好。贪婪、冷酷、狡黠、jiān诈的,最善于播弄是非,颠倒黑白,捏词辨饰,渔人之利是当时他们的定位。chūn秋时候有个叫邓析的人开启了辩论的先河。历史记载了一次其最为无耻的协调官司。

  一次大水,郑国一富人被淹死,穷人打捞起了尸体。富人家属和其谈判,价格太高未果。请邓析。邓析就说,他不卖你,还能卖谁呢?穷人等急了,尸体不能砸在自己手里,于是也去找邓析。邓析就回答:他不找你买,能找谁买呢?同一个事实,邓析用角度不同,制造出两种结果,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,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。从而也可以知道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。当然,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。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,大案是成衣一套,小案子或上衣或裤子。据《吕氏chūn秋》记载:“郑国大乱,民口喧哗”,问题不解决不行了,于是就把邓析杀了。罪名……没有罪名。

  ……

  律师团是大,但是上场的只能一人。这人就是阳平商业协会的首席讼师,阳平大学的客席教授刘浪。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,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,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。十岁那年梅田乡发生盗窃被抓之事。盗窃的是他姑姑,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,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。官府不理,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,状纸上说,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,因为珍珠很难销脏,而姑姑又舍弃金器不拿,不和常理。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子搜出来的,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眼就能看见的床上。提刑深觉有道理,于是亲自来查,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。

  刘浪一上场就对苦主叔叔提问:“郑氏(第一名死者,身份母亲)是不是久咳难止?还时常出血?”

  “是”

  “儿媳妇是不是对她很不好?”

  “不是”

  “你胡说。”刘浪道:“我这边有你们村族长头人的证明,儿媳妇常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婆婆是老而不死,说话尖酸刻薄。”

  叔叔回答:“婆媳之间矛盾家家都有。郑一(第二死者)很孝顺,媳妇不敢说什么。”

  “也就说郑一不在,媳妇就敢说什么,甚至是做什么了是吗?”刘浪逼问:“甚至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,让自己婆婆伤心之下,感觉拖累了自己儿子,而后上吊自杀?”

  “不可能。”叔叔坚决道:“我大嫂不是那样的人。”

  “可是据我们调查,在她死的三个月之前,她去买过砒霜,还一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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