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8章_穿成豪门秃头少女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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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错,小金同学老家是东北的,家里祖祖辈辈都是东北人,一直都在东北生活。

 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东北人。

  家里条件一直都还不错,直到她小学毕业那年暑假里,家里才决定要搬到S市来,主要是为了她哥哥金万三和她、以及一大堆堂兄妹们的学习成绩。

  金家是在蒙古那边有自己的牧场的,还有好几个牛奶公司,喝的牛奶,奶粉什么的都有卖。

  所以她染了一头黄色,回家也没人说她——

  金万六染了黄头发以后整个人都自信了不少,面对家里人的狂风暴雨,她非常淡定地表示:“我们家就有牧场啊!我头顶草原怎么了?!我觉得非常棒,简直可以直接去做咱们家牛奶的代言人了,怎么了?”

  金家众人:……

  劝不回来这倒霉孩子,确定她的审美没救了以后,金家人也进行了自我安慰:没事没事,这孩子年纪还小可能不不懂事,而且她还是个长得挺好看的女孩儿,这发色也不算很难烂。

  只有金万六的哥哥,看着妹妹的一头黄毛,和她说的那一番话,难免联想到自己,警惕性十足地说道:“你染就染,喜欢头顶几片草原都没有关系,反正不许拉着我一起。不然我就把你绑到理发店里去染回来。”

  金万六倒是很好说话:“我本来就没想让你跟我弄一样的发型啊,大家都一样有什么意思。我这叫不走寻常路你懂不懂!你想跟我一样我还不同意呢!”

  一脸鱼唇的凡人的样子。

  金家几个年纪差不多的兄弟都松了口气——她爱染发就染吧,别强迫他们就行。

  金家的奶奶对此的态度更是非常好。

  当初家里决定送孙辈的孩子到大城市里去生活,开开眼界改改习惯什么的,本来也没有确定要到哪个城市,大家还在选呢,金家奶奶就拍板决定了到S市去。

  她老人家表示真是受够了东北这边的浓油赤酱、大块吃肉大口喝酒,她们家有时候能直接就着锅吃饭吃菜。

  而且家里的孩子也是一个比一个粗鲁,大大咧咧的,在她老人家看来简直是有些缺心眼。

  既然决定要去大城市了,那必须选南方最繁华的大都市!

  金奶奶不知道在哪里听来的,固执地表示南方人都是小碗饭菜,连糕点都是一口一个那种玲珑可爱的,吴侬软语不要太好听。

  金奶奶的偶像是大诗人白居易,没事就在家里念叨“江南好、风景旧曾谙”“日出江花红胜火、春来江水绿如蓝”。

  金家的其他人反正也没有什么想法,见金奶奶这么说了,他们查了查,S市属于一线大城市,各方面都挺好的,就买了房子把孩子们都给送过来读书了。

  金奶奶高高兴兴地收拾打扮好了,也跟着一起过来感受她的偶像描述的“江南”了。

  金家人是一大家子一起过来的,大家选在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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