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八八章 告万国书_乱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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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必修!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勿谓言之不预!

  第二,“基隆事件”实种祸于“升龙事件”,此前,为维持中法和好之大局,我一直未公开“升龙事件”之真相,孰料我退一步,人进两步,终致“基隆事件”之祸,至此,实已退无可退矣!

  《壬戌和约》,白纸黑字,清清楚楚,越南对法开放之河域,不含红河,然法方视《壬戌和约》如无物,以“科学考察”之名义,强行闯入红河,一直溯至升龙上游之越池,视越方权利如无物;越方本应理直气壮,以武力驱逐,唯气力不及,只能忍气吞声。

  法方变本加厉,以两条兵舰、一条运兵船,总计一千一百余兵力,再次闯入红河,对外,犹以“科学考察”之名义为幌——天底下岂有如此怪诞之“科学考察”?法人视万国政府、视天下人等皆为牙牙学语之稚童乎?

  一俟抵达升龙,法人即命升龙地方交出政权,则“科学考察”为假,“鸠占鹊巢”是真矣!越方严词拒绝,法人立即炮击升龙城楼,并向我协防升龙之部队开枪射击,我忍无可忍,奋起还击,乃有“升龙事件”之变。

  第三,“升龙事件”之后,我以法方既受教训,当力赎前愆,从此严守分际,故此不以为甚,既未将“升龙事件”大事渲染,更未要求法方赔偿军费,以存法方颜面,以求和好大局。

  孰料,法方非但一无反思,反出之以《十二条》,颠倒黑白之余,更以败者身份,要求胜者赔偿,进而吞并全越,真正是凶恶之尤!亦真正是滑稽之尤!外交史上,可曾有过如斯之奇观哉?

  法方既视煌煌条约如无物,一切言行,又无可理喻,我亦无法单方面墨守成规,在此昭告万国,并正告法兰西国:

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身为越藩之宗主,中国政府不再承认越、法两国签署之《壬戌和约》之有效性,郑重要求,三月之内,法国将南圻六省并昆仑岛交还越南,并将一切政治、军事力量撤出越南。

  公告天下,咸使知闻。

  *

  看到中国政府的《告万国书》,博罗内很蒙圈儿了一阵子。

  按理来说看,博罗内该高兴——他这个署理驻华公使,虽身为外交官,其实却是最强硬的主战派,一直不遗余力的推动巴黎对华宣战,这份《告万国书》,言辞激烈,不留余地,尤其是里面有“修怨”、“不承认《壬戌和约》有效性”甚至“要求法国撤出越南”的内容,则巴黎看到了,战争便绝对不可避免了。

  博罗内求仁得仁,本该庆贺一番的。

  可是,怎么好像不大高兴的起来?

  反倒有些蒙圈儿?

  想了一会儿,想明白了:

  之前的中国政府,确如《告万国书》所说的,隐隐给人一种“维持中法和好之大局”、不轻言决裂、能不大打就不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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