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91章:中缅联合声明_会穿越的外交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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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高级别政府团组、地方政府、立法机构、政党、民间组织互访,增进沟通交流。

  十、双方认识到共同行动打击跨国犯罪的必要性,两国相关部门将根据共同认可的安排,加强在打击电信诈骗、网络诈骗、计算机犯罪、毒品贩卖、人口贩卖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等跨国犯罪方面的交流合作。

  十一、双方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,将在包括信息交流、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,以共同防范和应对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威胁。

  十二、中方理解并支持缅政府致力于打击毒品犯罪的努力。双方认识到毒品问题给两国人民健康、安全和福祉构成严重威胁,同意加强信息共享,在打击毒品犯罪、预防教育、戒毒康复等方面分享知识技术。

  十三、双方同意两军关系是两国关系重要组成部分。为增进互信,双方同意执行好《中缅防务合作谅解备忘录》,加强在人道主义援助、减灾、维和领域的交流合作。

  十四、双方一致认为双边经济合作发展强劲并仍存在增长空间。双方承诺将通过开展《关于加强双边贸易、投资和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》框架下的活动发挥互补优势,不断促进贸易、投资和经济合作,加强两国在优先领域的经济关系。

  十五、双方在减贫领域具有共同意愿,鉴此同意加强减贫实践交流和项目合作。

  十六、双方表达了在包括基础设施投资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、工业产能等领域共同开展务实合作的意愿。双方同意共同实施的基础设施合作需服从适当招标程序、透明度,符合两国相关国内法律法规和通行的国际实践。

  十七、双方将在优惠贷款、优惠出口买方信贷、债券、贷款、投资、证券及其他双方同意的如开发性专项贷款等领域加强金融合作。双方愿在亚投行和其他国际和地区银行框架下加强合作。

  十八、双方承诺扩大在包括农业科技和基础设施、农业贸易、灌溉、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、遵循动植物卫生标准等领域的合作。

  十九、双方愿共同努力,推动双方在优质杂交水稻种子、农业基础设施、农业机械、进一步发挥中缅农技中心作用及其他同意的领域的合作。中方承诺支持缅方遵照国内法律提升粮食生产能力、培训农业技术人员、发展农渔业和能力建设的努力。

  二十、双方认识到过去几年双向游客增长状况,注意到2018年“东盟-中国旅游合作年”的推动势头,同意设立旅游合作增长目标。双方愿鼓励本国公民赴对方国家旅游,探讨航空服务领域可能的增长点,鼓励双方航空公司在中国城市和缅甸内比都、仰光、曼德勒地区城市间开设新航线,助力实现上述旅游合作增长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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