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03章 利蓓加遇见了敌人_名利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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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服准备下去吃饭,一面打扮,一面幻想自己是楼阁里的女主人!她还有个丈夫,不过那时还没有见过,因此他的形态面貌是模模糊糊的。她仿佛看见自己重重叠叠的穿戴了披肩、包头布和钻石项链,骑着大象去参拜蒙古大汗,大象的步伐就配着《蓝胡子》歌剧②中进行曲的节奏。这如意算盘真像阿拉那斯加做的梦③。除了年轻人,谁也看不见这般美丽的景象。女孩子们想入非非的从古至今多的是;像利蓓加-夏泼一样做着迷人的白日梦的姑娘,又岂止她一个?——

  ①哥特(Guthrie,1708-70),苏格兰作家,所著《哥特氏地理学》风行甚久,十九世纪初叶并有法文译本。

  ②《蓝胡子》原是十七世纪法国诗人贝罗(Perrault)所著的童话,蓝胡子是个财主,凡是嫁给他的女人都活不长。最后娶的妻子名法蒂玛,有一次蓝胡子有事出门,法蒂玛不遵丈夫之嘱,擅自开了密室的门,发现丈夫好几个前妻的尸身。蓝胡子回来,见秘密已经揭穿,准备将她刺死,幸而她的哥哥们及时赶到,杀死蓝胡子,救了她的性命。这故事曾在1798年编成歌剧,由凯莱(MichaelKelly)作曲,考尔曼(GeorgeuColman)作词。

  ③《天方夜谈》中的人物。他把父亲的遗产买了一篮子玻璃器皿,幻想着靠了这些东西做买卖做得一帆风顺,不觉手舞足蹈起来,把一篮子碗盏都打破了。

  乔瑟夫-赛特笠比他妹妹大十二岁,在东印度公司①民政部做事。我写这本书的时候,在《东印度纪录》的孟加拉分刊上有他的名字。他是卜格雷-窝拉地方的收税官。人人都知道,这个职位既体面又赚钱。读者如果要知道乔瑟夫后来高升到什么地位,也可以参考上面所说的刊物——

  ①东印度公司最初是私营商业机关,在1773年后已经控制印度的政权,1858年正式由英政府接管。

  卜克雷-窝拉所在的地区风景很美,可是人迹罕至,卑湿而多树。大家常到那里去打竹鸡,因此出了名。在那儿也常碰得上老虎。乔瑟夫做了收税官之后,写给父母的信上说,离他那里四十里地就是拉姆根奇,是州长常驻的地点,再过去三十里又有骑兵营。他在这有趣的地方一个人过了八年。军中的特派队一年去两回,把他征收的税款收齐了交到加尔各答去。除此之外,他终年看不见一个文明人。

  算他运气好,正在那时害了肝病,必须回到欧洲去医治,才算有机会在本国享福。他在伦敦的时候不和父母住在一起,却拿出风流单身汉的款儿来,租了房子另过。他出国以前年纪还小,没有尝过时髦人的各种快乐,现在回家,便专心致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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