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零二章 请陛下不要拿父亲的性命开玩笑_王爷如此多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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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阿莫坞觉得自己就是个人生输家。之前他和另外一个人竞争大将军没选上,他流落成草民。等到原来的大将军死了,他这才从备胎升职为将军,并开始了一段稍微幸福一点的日子。可这好日子才过多久,一场战争就给他无情地轰灭了。一下子从大将军变为刷马桶的,想想还真是有点激动呢。

  这天,阿莫坞正在刷马桶,王的马桶,是镀金的那种。拿起来还滑溜滑溜的,一不留神,里面的夜香就倒到了手上。

  阿莫坞有点想哭,像他这种人才中的人才,用来刷马桶?!王您的脑袋是不是进了夜香?

  阿莫坞那么崇敬自己的王,这种事儿当然只是在心里想想用,发泄一下罢了。阿莫坞刷完马桶洗了手,挑了块干净的地儿坐下,抬头忧郁地望着北去的大雁。

  突然,一排排黑色的大雁中多了一只白色的,看上去很违和。这只大雁……哦不,被阿莫坞用石子打下来之后,他才发觉这是一只信鸽。

  信鸽上绑着卷成筒状,塞在竹节里的信。阿莫坞回头看看四下无人,便展开信纸,看到信上一片空白,什么也没有。顿时阿莫坞就知道这信是给自己的了,而且是阿凛越传给他的信。

  阿凛越在大月国成功当上国丈,维持国丈身份已经有三四个年头。阿凛越为长夏国做出的贡献可不小,不仅在长夏修身养息之时避免了两国大战,使长夏国有足够的时间主动发动一场战争,而且吞并了大月国整个兵部和户部,因此手中有几万兵马在握。

  说起阿凛越啊,那可真是神一般的人物……

  阿莫坞找来油,浸满了整张信纸,信纸中隐藏的字迹慢慢显现出来。

  阿莫坞手心握紧,眉头深锁,垂下眼眸,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。

  这边大月国东都之狼几乎是完胜长夏国,朝廷一接到通知就设了宴,宴请品阶三级以上的大官,国丈位居一品,自然在邀请之列。

  前些日子国丈已经接到来自长夏国的催政令,国丈思来想去,还是这个时候最有把握。一来谢长风的军队尚未班师回朝,皇宫御林军实力虽强,但御林军三千,如何抵挡他大军三万?二来宫宴时候大家醉心酒色,放松警惕,他政变能成功的机会又大了一些。

  国丈几年来深知皇帝的生活习性,喜欢拿瓷杯喝酒而不是铜杯,喜欢用左手使筷子而不是右手。俗话说得好,知己知彼百战百胜,他那么懂谢杳离那个傻皇帝,谢杳离却从未看透过他,这一点让国丈觉得舒心,说明还是他胜人一筹。

  这个夜晚,光影浮动,觥筹交错。

  国丈笑米米地上前给皇帝斟酒,国丈指甲很长,肉白色,里面藏了一些白色的粉末,除了他自己,无人知晓。

  国丈手很快,在往白色瓷杯中倒酒时,那些白色的粉末也一并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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