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章 罗纳慕斯_最初的巫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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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位严厉的长者。

  “我是你们的老师彼得,你们的父母将你们送到我这,是为了学习知识,充实你们的头脑。”

  “你们在我这得到什么,取决于你们的努力程度。勤奋的人即使愚笨,持之以恒也能超过普通人。懒惰的人即使聪明,也是用渔网打水,注定一无所获。”

  彼得的开场白,让几名孩子紧张了起来。

  艾斯微微点头,这个老师符合他的胃口,他前生今世都不是什么天才,所有的只是勤奋二字。

  勤于学,勤于思考,勤于总结,勤于反思,这是学习的必经之路。

  彼得随后介绍了一位年长的弟子,他叫莫顿,脸上有些青春痘的红发小伙,是彼得的助手,负责对八个学生的识字启蒙。

  博学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学者,他的助手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入室弟子,日后有被彼得推荐成为城邦中低级公职的机会。

  学生们的父母被莫顿送走,他们将在下午六点左右接学生们回家。

  八个学生跟着莫顿来到后院,莫顿说道:“从今天开始,我负责教你们识字。请简单介绍下自己,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识字。”

  在各种介绍完毕后,艾斯知道这八个人中竟然有三名贵族,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后代,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。

  孩子们天然抱团,并不是刻意歧视,但是微妙的疏离感仍然存在。好在艾斯来并不是为了交朋友,而是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更多知识。

  “所谓的文字,其实就是语言的发言。我们要学习文字,必须先学会三十二个通用字母和它们的音标......”

  伴随着莫顿的讲解,艾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其实就是字母文字,学习的首要就是记住字母及音标,还有相应的语法结构。

  莫顿打算用三个月的时间,给他们打好语法基础。

  艾斯将这三十二个字母与音标抄写到羊皮纸上,随后在地上边画边记忆,比起其他同龄孩子,艾斯明显认真的多。

  作为前世系统学习过英语的人,这类字母文字其实规律差不多,可以很快触类旁通。

  他在熟练记忆三十二个字母后,向莫顿先生申请提前借阅学习语法教材。

  “莫顿先生,我已经熟记了三十二个字母,现在想提前借阅语法书,可以吗?”

  莫顿检查了下艾斯记忆的效果,发现他确实熟练记住了三十二个字母和音标。

  “语法教材可以提前借给你,这是未来几个月的课程,你自学可能会有很多疑问,做好记录,在我明天开讲时,你可以带着问题来听课,效果会更好。”

  艾斯接过羊皮纸做成的小册子,上面写着《通用基础语法》彼得著。

  艾斯心中已经定好了学习计划,直接生啃语法书固然比较困难,但是自己是有母语环境的,正确发音配上熟悉的词义,基本上都能理解。

  至于不确定的部分,可以每天集中向莫顿提问,这样估计不到一周,就能把正确的语法习惯打好,直接开始阅读了。

  艾斯的学费很少,所有他必须提高效率,更快的学习。

  晚上,艾斯锻炼完格斗技巧后,抱着借来的语法书,对着炉火,无视了罗蒙“铛铛!”的打铁声,废寝忘食的学习着基础语法。

  罗蒙看着认真学习的艾斯,内心有些柔软,又有些愧疚。他把打好的制式短剑放在一边,轻手轻脚走了出门,怕打扰到儿子学习。

  他今天去了趟酒馆,通过酒馆老板,放出风声要出售一套家传的全身重甲。

  一套重甲打造起来极为复杂,罗蒙自己都还没这水平,他的水平只能打造些制式农具和武器、盾牌。

  因为技术含量高,所有重甲非常昂贵,一套全身重甲,几乎等价一套第八街区的别墅。

  这重甲不能急卖,不然会被杀价太狠,好在有三个月的时间,可以慢慢的等一个合适的买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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