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28章 仅在一念之间!_律师本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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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活不依。其实两人心知肚明进屋要干什么,孤男寡女的同住一室,不是为了干那事,难道是为了躺在被窝里谈理想,谈人生的抱负?别扯了!

  杨旭以为漂亮妹子是在故作姿态,欲擒故纵,一下来了兴趣,施强(此处省略几百字,以免被404),漂亮妹子的上衣被扔在了地上。漂亮妹子在酒精的作用下,无力反抗,当运动短裤的裤绳被拉开时。杨旭再次问漂亮妹子是否愿意与他XX,对方再次拒绝了他。

  此时的杨旭酒劲未过,头晕的厉害,觉得没有意思,便没有再继续,沉沉睡去。女孩半夜酒醒后,下床穿好衣服,偷偷溜走,出了酒店后报了警。当天晚上,正在酒店床上呼呼大睡的杨旭被警察抓捕。

  “我真是冤枉的,我没碰她,我真的没碰她,运动短裤都没脱,怎么可能强奸呢。”杨旭喊冤道。

  “之前她身上的衣服是谁扒下来的?”方轶问道。

  “是我脱的,当时我以为她嘴里喊不要,其实心里想要呢,女孩子很多时候都这样!然后我就把她推倒在床上。”杨旭解释道。

  “你跟警察和检察院也是这么说的?”方轶问道。

  “嗯,他们说我这是小事,没关系的,办了就认,没有那么严重,然后我就认了。”杨旭点头道。

  方轶一阵无语,这不就是采用暴力手段欲行不轨行为嘛!如果女方配合那就是两情相悦,如果女方拒绝,那就是违反女性意志,构成强奸罪。而杨旭的想法就是与漂亮妹子发生关系,估计一开始对方也是这么想的,关键是对方虽然跟他进了酒店的房间,却临时反悔了,又不想干那事了。

  走出看守所,方轶坐在车里怎么琢磨怎么觉得这案子构成强奸罪,但是案卷上记载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对事情的经过的自述不一致,检察员和警方都采信了被害人的说法,方毅觉得这个点可以发挥,往左偏构成未遂,往右偏构成中止,而最后的结果……失之毫厘差之千里,仅在一念之间!。

  吃过午饭后,方轶回到了律所,再次翻看案卷,对比今天杨旭所说,开始研究案件。

  晚上下班后,方轶刚想回去,万可法走了过来,低声问道:“晚上有安排吗?”

  “没有,您有事?”方轶看向胖老头。

  “咱喝一杯,我弄了两瓶茅台。”万可法笑的有点贼,好像偷到了腥的猫一般。

  “去哪喝?”老板约喝酒这事得去,不给老板面子可不好。

  “办公室,我让小周去买菜了,一会就回来。”万可法说完,给方轶递了一个眼色:“我先过去,你收拾下快点过来。注意保密!”

  方轶突然觉得老板的眼神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,这胖老头有点意思。

  万可法刚走,黄律师凑了过来,贼兮兮道:“老板约伱喝酒,你还不快点。”

  “哦,你怎么知道的?”方轶吃惊道。

  “这还不简单,我一看老板那贼兮兮的样子就知道他又要喝酒。”黄律师嘿嘿一笑道。

  “老板总在办公室请喝酒吗?”方轶疑惑的看向黄律师。

  “分人,你是第五个被请进办公室喝酒的。”黄律师神秘兮兮道:“之前我进去过一次,那次喝的是烧刀子,劲太大,一杯下肚我就被放倒了,从此失去了进办公室喝酒的资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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