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74章:到达京城_绝品农民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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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这里,我要特别提一下我的老丈人凌天雄,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,今天八十有七,身子骨据说还算健壮。

  当然我在这里之所以用据说这种词语,那完全是因为他的近况我都是靠打探得来的,毕竟这老家伙脾气倔的很,我连见他一面都困难,打电话询问情况那就更别提了。

  好了,闲话不多说,文归正题。

  凌天雄原本是银行的行长,但是在他四十几岁的时候,由于受够了体制里的一些条条框框,于是便下海经商去了。

  在当时那个年代,舍弃一个优秀的企业单位,从而转战商海,那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,而我的老丈人,最不缺少的向来就是勇气。

  俗话说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,而我老丈人显然是一颗24k纯的不能在纯的真金了,于是乎后来就成为了一个有钱人。

  具体多有钱,我也不太清楚,一套京城的四合院,已经说明了问题。

  有话便长,无话即短,转眼天色已入幕。

  晚饭我是和胖子和张德才两人一起吃的,由于今天晚上我要去坐飞机,所以我也并没有贪杯,浅尝即止。

  吃罢饭后,我辞别了两人,拦了辆车就回家去取行李,准备动身前往机场。

  几经辗转之后,我等到了一副贵妇人装扮的李思思。

  今天她依旧只能用美艳不可方物来形容,或许因为最近被我滋养得当的缘故,她脸上红润泛光,神态比以往看起来更加的令人魂不守舍!

  “发什么呆啊!”

  李思思说罢,将鼻梁上架着的金边墨镜往下推了推,一脸玩味的看着我。

  “我这不是好奇吗!”我讪笑着看了她一眼,随后有些戏谑的说:“这大晚上的带着墨镜你也不怕摔啊!”

  李思思风情万种的瞥了我一眼,轻笑出口:“就你话多,我这叫做掩人耳目你懂吗!”

  听罢她的话之后,我心中有些狐疑,什么叫做掩人耳目,她第一不是什么大明星,第二不是什么通缉犯,她遮什么人的耳目啊!

  李思思本身就是一个情商极高的人,她自然是看懂了我眼神中的狐疑之色,于是便对我解释了一番。

  “我家在京城还是有些地位的,如果让那些财经记者看到我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在一起,免不了又是一顿的添油加醋啊!”

  听完了李思思的话之后,我这才有些释然,暗道一声:“原来如此!”

  现在的华夏,络十分的发达,自然小道消息也是漫天飞舞,但是络上的报道,基本上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不可信的,现在的无良媒体为了博人眼球,什么故事都能胡编乱造的出来。

  虽然我不知道李思思家世到底如何,但是从其穿着以及日常用度中我已经能够猜测一番了,她家绝对是富甲一方的存在!

  接下来我陪同李思思一起去办了登机牌,办理妥当之后,我就和李思思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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