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75节_将四个巨佬写进耽美文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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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打箱,满箱金色在灯光映照下几乎闪瞎了劳动阶级顾小珏的眼睛。箱内分层以暗紫丝绒作底,奢华贵气不言自明。即使在以豪门为卖点的偶像剧中,顾珏也没见过这种气派的场面,不自觉地咽了咽唾液。

  龙喜欢金,龙的传人也喜欢!

  要是叫一声爸能得到这么多金子,他今日就官宣段修烨是他新爸爸了。

  被金饰迷了眼的顾珏一时之间脑内骚想法纷呈而至。

  最后用“我努力码字也买得起”来控制住自己。

  “礼服我已经收下了,首饰等舞会完了还是给你吧,金饰融了能打别的样式呢。”顾珏违心地说。

  虽然金子很美好,但想维持长久的友谊,这点自觉性得有的。

  ……

  段修烨却觉得金子就这点不好。

  别的珠宝戴过一次还能说没用,这下只能寄望他选走最特别的那一件了。

  段修烨:“行,那你挑最喜欢的一件带走,算纪念品。”

  他打开第二层。

  这下顾珏的视线是真的移不开了。

  二层单独放着一对耳饰,它的样式很特别,不是吊坠,像一片金叶子卷曲起来,想必能牢牢贴在耳上,作小巧的一抹流金,像给耳朵做鎏金工序。越小巧的款式越看品质,这抹金流有异光,有它在前,其他金饰无论有多么精巧的造工,也被比较成了钝物。

  而且看大小,正好能嵌在顾珏耳上的缺口。

 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?

  第063章

  要是看到这对耳环之前,给顾珏看一堆金饰,让他选择其中一样带回家,别管什么样式,他肯定只有一个答案——

  大的。

  越大越好。

  真男人脖子能扛得很,大金链子安排上,主要表现出一个阔气。

  然后带回去融了卖钱。

  可是在看到这对流转着异彩的金鳞耳饰后,没怎么戴过金银珠宝的顾珏才发现,世界上真有价值连城,而且只要和它对上眼,即使拿着多少个城池来换,也不舍得卖掉的宝物。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,一眼即万年。

  从见到的第一眼,就开始想象它的触感。

  当段修烨说要在一整套首饰里让他选一件时,顾珏打定主意选最小巧,看着最便宜的带走,就当留个心意作纪念,好歹是来过大城堡,见过大风浪的人了。

  而这对金鳞耳饰,一看就超昂贵。

  稍微有点鉴赏力,就看得出它和上面的月桂树冠不是一个等级的东西。

  “我想要这一对,”

  顾珏的眼睛快粘在上面了,犹豫了半分钟后,终是底气不足的开口:“……可以吗?”

  要是大元帅拒绝他的话,他就原地挖个洞将自己埋起来!

  他看看金鳞,又瞅瞅大元帅的脸色。

  就这一会的功夫,狗血作者顾小珏已经觉得自己选错选项,像《老公爵》里的主角风行致,就是拒绝了公爵的天价礼物引起公爵的注意,展开钱没少花苦也没少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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