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七十六章 收养小毛球_我成了顶流的白月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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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几日,苏歌都累得够呛。

  她的工作不能落下,春节后严煜就要带领着主机厂的团队来做技术评审,自己设计的产品哪有不在场的道理。

  她下班后要去南颂时家准备饭菜,南颂时又是个娇滴滴的“小公举”,难伺候得很。

  苏歌从来没有觉得这么憋屈过,上班要伺候甲方爸爸,舌战群儒;下班还要伺候“小公举”,做小宫女。

  今天周五,苏歌想着她终于能够好好的休息两天,毕竟严煜那小子咄咄逼人,搞得她神经紧张。

  南颂时伤也大致好了,休息也到位了,下周他就会跟着苏歌到公司开始实习工作。

  一心想着翻身做主人的苏歌,想到南颂时在她身后当小跟班,端茶倒水,让打印就去打印,让盖章就去盖章,属实心情舒畅。

  刚买好菜到小区门口,突然就下起了鹅毛大雪,苏歌急急地跑进大堂。

  刚跨进电梯,脚下就踢到一个小小的褐色毛球。

  小毛球被苏歌踢翻,在地上滚了几圈,躲电梯角落瑟瑟发抖。

  “喵~”小毛球发出奶声奶气的低呼。

  “咦,”苏歌蹲下身,轻轻将小毛球捧在手心,是一只一两个月大的小奶猫,“小猫咪,你妈妈呢?”

  苏歌一路把小猫咪带回了南颂时家,突然的暖气让小猫舒服地换了个姿势。

  她从小就喜欢猫,但是康女士却不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动物,所以这就成了苏歌从小到大的意难平。

  “南颂时,你快看这是什么!”苏歌放下手中的购物袋,拖鞋都没穿,就直接捧着小毛球到客厅中间。

  南颂时正在背台词,分析人物的性格和心理,就被苏歌这么一打断,下意识地皱了皱眉。

  门口的声音显然已经成功地影响了南颂时,虽然他姿势并未改变,还是慵懒地半躺在沙发上。

  剧本中的人物坚韧内敛,平时说话不多,在工作上极其出众,在感情上却极其自卑。

  南颂时为了走进角色,这阵子话明显少了,整个人也严肃了起来。

  垂眸看着剧本,声音平静而又有些寡淡:“二十几岁了,还这么一惊一乍,把拖鞋先穿上。”

  他的沉静,与苏歌的此刻的欢脱,形成无比鲜明的对比。

  苏歌的脸上还挂着笑容,像捧着什么稀世之宝一样,把手中的小毛球展示给南颂时:“你看,猫咪!”

  本来还沉浸在沉重剧情中的南颂时,深沉幽暗的眼眸扫过苏歌笑靥如花的脸和掌中的小毛球,两束不易觉察的火花一瞬间在眸底闪烁。

  嘴角渐渐上扬,最后晕成好看的笑意:“来,给我看看。”

  苏歌总是可以在他走在漆黑的深夜中时,为他亮起一盏灯。

  想养一只猫,是苏歌从小到大的心愿。

  众所周知,苏歌是一位着名的爱猫人士。手机屏幕手机壳,是猫,家里摆着起司猫的抱枕,钥匙扣上都是猫动不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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